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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國際金融分行(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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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OBU
所謂的OBU(Offshore Bank Unit)稱為「境外金融中心」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是政府為吸引國外法人或個人到本國銀行進行財務操作,故開放給台灣各銀行經營「境外金融中心」的業務。
OBU≠境外公司
  一般人常將其誤解為境外公司,OBU指的是「外國公司在台灣銀行的銀行帳戶」,而這類的戶口一般是針對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才會建議設立OBU帳戶,主要是為了方便外國的公司或個人在當地開立非當地幣別的銀行帳戶時,能讓資金可靈活調度。
OBU帳戶的優點
1. 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印花稅
2. 外幣帳戶、不受台幣匯率波動影響
3. 開信用狀、押匯等進出口業務操作方便
4. 不受管理外匯條例管制,資金自由進出
5. 存款免提存款準備金
6. 視為台灣境外之銀行帳戶,具保密性
(除非依法院裁定或法律規定,對第三人無提供資料之義務)
台灣的OBU
可說是源起於兩岸熱烈的經貿活動下的產物,根據非正式統計,超過九成九的台灣OBU分行使用者,皆為台商所設立之境外公司。
根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OBU分行之行政主管機關為財政部金管會;業務主管機關為中央銀行。其中較為顯著的業務包含「兩岸匯款」、「信用狀」以及「授信」等。另外,從使用數據來看,截至2021年4月底,目前已開業營運之OBU分行共有59家,全體OBU分行資產總額為2363.2億美元;相較於2007年11月底,OBU分行資產總額為879.53億美元,資產總額成長將近三倍,且佔台灣的外匯存底總額的百分之四十五,可見OBU國際金融業務在台灣仍屬重要的發展項目之一。
國際金融分行優弊分析
一、隱密性
台灣的OBU分行的隱密性到底如何? 其實眾說紛紜,但是從其主管機關(金管會)於2017年12月所發佈之金管銀外字第10650005170號函中,看得出金管會對於OBU分行隱密性的態度,相較於2005年6月所發佈之金管銀(五)字第0940012722號函(已廢),已沒那麼嚴謹;再者,台灣銀行OBU分行並不是外國銀行,甚至可直接說就是在台灣銀行的外匯部門,也因此對於台灣客戶來說,其隱密性極低。
二、便利性
(1)開戶
開戶的便利可說是OBU分行的極佳優勢,由於各銀行的各據點皆可受理OBU分行開戶收件事宜,因此雖然OBU分行一般僅在各銀行總部,不過對於客戶的開戶和匯款作業一點影響也沒有,甚至有些積極開拓業務的銀行還會主動至客戶辦公地點進行對保開戶事宜,可說是相當的便利。
(2)作業
由於每一個分行皆可受理代為處理OBU分行匯款事宜,因此其據點分佈遍及全台灣,甚至各銀行會直接以企金或是外匯部門人員為單一窗口,對於企業在資金調度上的助益頗大。
三、成本分析
(1)開戶費:各台灣銀行OBU分行目前皆採取不收取銀行開戶費用。
(2)管理費:各台灣銀行OBU分行目前也都不收取帳戶管理費。
(3)匯費:各銀行收費標準不一,茲以彰化銀行OBU分行為例,轉帳至國外,收取匯款額的0.05%元,最低USD $10元、最高USD $40元。

  由於『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16條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支付金融機構、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或政府機關利息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時,免予扣繳所得稅。因此台灣企業經由OBU分行所設立的境外公司以及使用OBU分行操作所獲得的利得,當然是合法免稅的;所以並不是全部的人都不適合以OBU分行來做資金調度,但在考量到帳戶資料幾近透明的情況下,稅務單位可以藉由比對關係人交易等資料逕自對台灣登記公司作帳務上的稽核,這也是稅務單位可推動『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的最大利基。
  台灣近年來不斷進行的稅務改革,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已將個人海外所得列入所得稅最低稅負的規範之中,因此在OBU分行開戶的境外公司,其資料皆會一點不漏的進入稅務單位的資料庫中。
  雖然OBU分行便利性最高、操作成本也最低,甚至不需任何文件即可與台灣公司共用信用額度,但是在申請前仍須先確認營運操作模式方不至於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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